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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最高规模

募集期上限为33亿份,开放期上限为50亿份。

期限:

3年,每6个月开放一次。

开放日:

自计划成立日起,每6个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开放日可办理申购、退出业务。

认购/申购:

投资者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最低参与金额(含认购/申购费)为100,000元;多次参与集合计划的最低参与金额(含认购/申购费)为10,000元。

退出 :

按退出当日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退出份额。

分红:

当本计划净值大于面值,且有已实现净收益时,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或红利再投资。

投资理念:

未来十年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经济增长模式的调整和中国证券市场的积极变化是为计划持有人获取较高收益的关键。符合新经济发展主题的先进产业以及为适应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现代化改造的传统优势企业,将是我们弥足珍贵的战略性投资目标和主要投资目标。

投资比例:

股权类资产包括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可转债、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ETF、LOF、权证等,占资产净值的0-95%;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现金(包括申购新股的现金)占资产净值的5%-100%;逆回购、银行票据、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国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占资产净值的0%-95%。

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

承担有限责任:

管理人认购期初成立总规模的3%,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得退出。当计划存续期满发生亏损时,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先承担损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承担有限责任适用于投资者在认购期购买并持有三年的集合计划份额。

认购/申购费:

1.2%。

管理费:

免收。

托管费:

0.25%/年。

业绩报酬:

年收益率(R)大于3%时,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反之,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

退出费:

持有期小于540个自然日的份额退出时,费率为0.5%,其中20%归入集合计划资产。持有期大于或等于540个自然日的份额退出时,免收退出费。

年收益率( R )

收益获得比例

投资者收益( F )

R>3%

75%

 F= [3%+(R-3%)×75%]×B×持有年数


B为投资者退出份额相应的成本
举例说明:
假如王先生以10万元参与东方红3号,支付认购费10万×1.2%=1200元,则他持有的计划份数为9.88万份。
若他持有份额的到期收益率为30%(即年化收益率为10%)也就是账面收益为29640元。
那么王先生应支付业绩报酬(10%-3%)×25%×98800×3=5187元
王先生到期本金和收益共计:98800+2844029640-5187=1232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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