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条款变更的公告
2026/05/07
尊敬的投资者: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发展情况,本公司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等(以下统称“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合同修订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如您对本次修订后的内容有异议,您可于2026年5月11日前(含)以书面方式向开户营业部提出,了结合约后解除合同。如您在上述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您认可合同修订内容,并按修订后合同执行。新合同条款自2026年5月18日起生效。
如您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敬请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95503或您的开户营业部咨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